必要评价管理规范

1、评价原则

为确保评价内容能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为消费者购物决策及商家经营提供相对可靠的依据,交易双方通过必要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其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合法,且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不得利用必要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二、评价说明

1、评价时间

基于真实的交易,客户可在交易成功后最长60天(含)内,对交易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评价。

2、评价组成

评价包括“满意度”和“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包括“文字评论”和“图片评论”。 

3、店铺评分逻辑

商家的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买家针对交易进行的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

4、追加评论

自交易成功之日起180天(含)内,买家可在作出店铺评分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也不影响商家的店铺评分。

5、评价解释

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和/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7天(含)内作出解释。

6、特殊逻辑

必要可基于用户体验、商家经营及平台运营需要,调整必要评价工具适用范围或相关计算逻辑,并将提前通知平台用户。

三、违规处理

1、必要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与评价原则不符、不当使用评价工具,或异常交易产生的评价采取包括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处理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包含辱骂、泄露信息、污言秽语、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色情低俗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评论;

(二)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虚假交易、滥发信息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交易评论;

(三)以给予负面评论内容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恶意行为所对应的交易评论;
(四)其他异常交易评论。

除前述违规处理外,必要可视情形对违规用户采取身份验证、限制评价工具使用 、限制买家行为等处理措施。

 

本规范于20201021日发布,20201028日起生效。